关于第二十六次保障性安居工程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11-11人气:7803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文章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琼建质监〔2013〕2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我厅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三个检查组,于10月8日至18日开展了全省建筑工程暨第二十六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查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及现场抽样检测等措施相结合,重点针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企业对隐患整改及整改回复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以及工程资料整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深基坑、临边洞口、脚手架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特别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结构实体进行了抽测,对钢筋、水泥、门、窗等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抽检。
共检查项目80个,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40个,社会项目40个,建筑面积共约315.3574万平方米。现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混凝土强度抽检300个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检102个构件,楼板厚度抽检300个构件,钢筋力学性能抽检13组,水泥物理性能检测1组。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二、表扬与批评
(一)通报表扬的项目、单位
以下项目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情况较好,质量安全意识较强,有的项目在施工中运用了多项住建部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海南建筑施工的科技水平,有着较好的示范作用,予以通报表扬。
1.海口海控国际广场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项目经理:高振洲
2.洋浦蓝领公寓二期一标
施工单位: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赛菊
监理单位:海南时利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黄进先
3.2011年儋州市经济适用房二标段
施工单位: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康学军
监理单位:海南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郭晓云
(二)通报批评的项目、单位
1.昌江银湾国际花园酒店
建设单位:海南银湾旅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叶青
监理单位:海口市工程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邱财茂
主要问题:无施工许可证;管理体系未建立;施工单位无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资料不全;监理单位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无法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施工用电设置、高处作业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整体脏、乱、差。
2.屯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施工公司:屯昌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程守镜
监理公司:海南佳磊工程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林尤川
主要问题:监理单位未履行好监理职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立网封角不严;桩基子分部验收未签名盖章;施工资料滞后,各方签字盖章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特别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留下任何监管死角。对每次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和排查力度,全面细致排查施工现场,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督促企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积极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对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突击抽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属地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四)望受到表扬的项目、单位发扬成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受通报批评的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将受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作为监管重点,对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望各相关企业引以为戒,按照本通报要求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责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