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4-06-05人气:7192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住宅产业化工作已形成良好基础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我部下发了《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通过项目引领和示范,带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步入正轨。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政策引领和标准支撑,依托产业化试点城市和基地企业“双轮驱动”,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呈现积极发展态势。
目前,产业化试点带动效果明显,推进机制已初步形成。
2006年开始设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和实施引领了住宅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国先后批准了6个产业化试点城市、2个产业化基地园区和41个基地企业,评定了300多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一大批建筑部品产品获得认证标识,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这次会上,我们又将沈阳市命名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增加北京、合肥、绍兴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上海城建、中建国际、沈阳万融等17个企业新近成为产业化基地企业,为我国全面加速住宅产业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在示范、试点带动下,目前另有十几个城市和多家企业正在积极申请试点城市和基地企业。可以说,住宅产业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
为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过去多年来部分省市成立了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和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了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在省级层面成立住宅产业现代化专职管理机构的有十余个,为推动本地区住宅产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各地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探索出台促进产业化发展政策,一些城市在出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同时,还出台配套行政措施,有力促进了产业化项目的落地实施。上海、重庆、北京、河北、浙江、沈阳等近20个省市出台了有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各地的政策措施可主要概括为6个方面:一是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建筑项目产业化面积的比例要求,如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必须确保一定比例采用预制装配式方式建设。二是多种财政补贴方式支持产业化试点项目,包括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化项目、优先返还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对于引进大型产业化专用设备的企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利用节能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化示范项目;享受城市建设配套费减缓优惠等等。三是对产业化项目建设和销售予以优惠鼓励。如将产业化成本同步列入建设项目成本;在商品房预销售环节给予支持;对于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给予面积奖励等。四是通过税收金融政策予以扶持。如将构配件生产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部分城市还提出对产业化项目给予贷款扶持政策。五是大力鼓励发展成品住宅。各地积极推进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开发企业对全装修住宅负责保修,并逐步建立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六是以政府投资工程为主,大力推进产业化试点项目建设。如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地都提出了鼓励保障性住房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和成品住宅的支持政策。
在技术层面,相关技术标准不断完善,产业化技术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住宅产业化结构体系、部品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部分单项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在建筑结构方面,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钢结构住宅体系等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和应用,装配式剪力墙、框架外挂板等结构体系施工技术日益成熟,设计、施工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施工与装修一体化项目的比例逐年提高;屋面、外墙、门窗等一体化保温节能技术产品越来越丰富,节水与雨水收集技术、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等得到了较多应用,这些产业化技术提高了住宅质量性能和品质,提升了整体节能减排效果,带动了工程建设科技水平全面提升。
经过多年研究和努力,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今年将正式执行,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导则等正在编制过程中。各地方出台了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文件,如深圳编制了产业化住宅模数协调等11项标准和规范;北京出台了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的设计、质量验收等11项标准和技术管理文件;上海已出台5项且正在编制4项地方标准和技术管理文件;沈阳先后编制完成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等9部省级和市级地方技术标准,为产业化项目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内生动力得到增强,市场机制得到逐步培育发展。
市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建筑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劳动力与技工日渐短缺,从客观上促使越来越多的开发、施工企业投身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万科、远大等开发、生产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产业化技术研发,在行业内已经形成较好的品牌效应。整个建设行业走产业化道路的内生动力日益增强,标准化设计、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模式正在成为发展的方向。
一些地方政府着力打造市场环境,对市场发展的培育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提供充分的市场需求,通过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保障房建设增加应用,同时对一定条件的开发项目制定强制执行措施,为产业化市场提供较为充裕的项目来源。二是通过引导产业园区和相关企业发展,加强产业化产品部品生产供给能力,如沈阳建设了铁西等四个园区,吸引了多家大型企业进入园区。合肥通过引进多家企业,使得预制装配式建筑面积已超过200万平方米。
在上述基础上,产业聚集效应凸显,基地企业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目前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大体可以分为4种类型,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龙头的产业联盟;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的代建类型企业;以大型企业集团主导并集设计、开发、制造、施工、装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开发主体;以生产专业化产品为主的生产型企业。基地建设为推动全国住宅产业化发展发挥了先行先试、创新探索、引领示范等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由基地企业为主完成的产业化建筑面积已占到全国总量的85%以上,产业集聚度远高于一般传统方式的建筑市场。
基地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优势,积极开展住宅标准、工业化建筑体系的研究开发,带动众多科研院所、高校、设计单位、开发企业、部品生产、施工企业参与产业化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化、集团化发展模式。由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带来的经济效益逐步体现,住宅产业化实施主体带动作用越发突出。
总体而言,我国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已经初步形成纵向指导与横向推进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试点示范带动与区域集聚发展相结合的格局,形成了较好的发展氛围,为下一步更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去年11月,俞正声主席主持召开以“建筑产业化”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肯定了我国住宅产业现代化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如产业化工作缺少相关政策法规支撑,创新发展整体机制还没有形成;财政税收及有关配套政策不足,激励引导措施有待增强;支撑产业化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缺乏完整的产业化建筑技术体系;科技支撑能力不足,企业创新体系还不健全;产业链集成度偏低,缺乏有效整合,综合效益不高;专业化人员和队伍严重缺乏,产业化技术储备严重不足;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产业化发展需要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求实的工作来逐步推进解决。
全面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住宅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上下游产业链长,涉及面广。我们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促进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重点做好6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扶持。
完善总体设计研究。我部将结合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以住宅建设为重点,研究并适时出台“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研究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
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以住宅为主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政策措施,重点参照或结合绿色建筑节能扶持政策,对符合产业化条件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生产企业,争取国家层面的财政、金融、税收和用地等方面政策支持。
二是因地制宜,分步推进。
从试点城市发展经验看,我国住宅产业现代化一般经历三个阶段的发展路径。一是技术集成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初期,一些地方暂不具备全面推行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可以先从部分部品部件产业集成入手,如推动屋面、外墙、门窗一体化保温节能技术产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和厨卫设备的产业化应用等,这些集成技术和新产品的探索同样能有效提高住宅整体性能品质。二是“以点带面”发展阶段。重点发展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企业,开展产业化项目试点,夯实技术研发基础,培育产业集群,通过企业引领、项目带动,促进地方住宅产业化发展。三是区域规模发展阶段。以产业化试点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城市区域总体推进为系统动力,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为载体,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市场选择“四位一体”的产业化均衡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
要抓紧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和实施机制。完善项目设计、部品部件生产、预制装配式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评价认定等环节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建立产业化技术、产品和部品部件的检验、检测、评价认定的质量保障体系。近期要抓紧编制完成《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对已出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要做好标准细则跟进,加强宣贯。建立通用部品标准化体系。借鉴国外“产品目录设计”经验,重点引导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板、阳台板、建筑装饰部件等预制构配件的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提供适应于不同地质条件、不同气候条件、不同产业园区、不同市场定位的产业化住宅解决方案。
要不断加大技术引导力度。充分借鉴国外经验,梳理总结国内相对成熟的产业化结构技术体系,特别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和完善,加强对各地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指导,加快装配式结构、部品、部件的推广力度。
四是大力培育基地企业,促进以点带面发展。
发挥基地企业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基地企业以点带面,整合设计、部品、施工企业等各方主体,完善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各地要加快培育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能够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成为基地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让基地企业积极承担产业化示范工程。要制定政策,引导和鼓励兼具住宅设计、产品部品生产和施工能力的企业优先承担产业化示范工程。我们积极倡导基地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参加国家行业级标准的编制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改善。
五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良好市场环境。
各地应积极探索产业化工作的组织模式和激励扶持政策。这方面许多省市已经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提供了样本。希望各地多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结合本地发展阶段性特点,勇于改革不适应产业化推进的障碍,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组织管理实施体系。试点和拟申报试点城市应明确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机制,制定推进目标,编制地方产业化工作指导意见和产业化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
要研究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模式。在部品生产、工程计价、招标投标、开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使其适应产业化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定相关工程定额,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充分发挥建筑工业化效能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产业化综合效益提升。
要积极培育市场需求。各地要借鉴已取得的经验,如创造条件,使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择产业化建造方式;对商品住宅明确产业化建造的比例,可在土地出让和施工招标中提出必要的约束条件。通过积极的市场培育,提高社会对产业化的认知和认同,通过规模发展、降低成本、完善技术,使其逐步在更广泛的建筑领域得到推广。
要强化产业化技术的研发。加大对产业化项目规划、设计、建造到使用全过程的研发投入,组织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产业化集成技术、结构技术体系等进行联合攻关。探索推行产业化住宅评价标识体系建设,引导产业化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可通过建立研发中心、检测检验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等形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部门、产业化工作机构和企业要紧密配合,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宣贯,对开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全产业链的企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要重点做好对产业化工人队伍的培训,引导农民工在产业转型过程中同步转型为产业工人。要将产业化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研究在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专门课程培养相应产业化人才。注重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引进国际先进经验。还要特别关注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小城市的产业化发展问题。各地要围绕住宅产业现代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促进行业转型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围绕其突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声势的宣传,使社会各方面逐渐形成更加广泛的共识,为推动住宅产业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齐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