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蒋明华、李毅等未经请假擅自出岛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21人气:6053所属分类:企业动态

各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各部室:

经调查核实,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明华,海南海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李毅,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分别擅自出岛从事有关活动,在职工队伍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继续深入整顿“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治企,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休假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蒋明华、李毅向集团公司纪委及本单位职工做出深刻检讨,检讨书报集团公司党委备案。

2.暂停蒋明华、李毅所有党政职务,其行政工作分别由刘亚顺、张日新接管负责,李毅负责的党务工作由陈庆民负责。

3.蒋明华、李毅、张日新出岛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不得在所在单位报销。

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领导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风党纪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职尽责,模范带头,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报。

 

         中共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