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 协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人气:4364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各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机器管规划”“机器管审批”要求,推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数据,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负担,避免多次申报导致信息错乱、冗余审查、口径差异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业务数据准确、一致,现就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协同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细化单位工程管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规范标准,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建设项目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元进行管理,一个项目可由一个单位工程构成,也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单位工程主要指标信息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工程规划许可业务办结后,相应的单位工程信息由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锁定,锁定后的单位工程方可应用于施工图审、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业务审查审批,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口径及指标数据的统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规范要求,为规避肢解发包等法律风险,单位工程原则上不得拆分办理施工许可。基于质量安全管理、分期建设逻辑、项目融资便利度、符合验收标准等因素,大型项目一般应纵切划分单位工程,避免施工建设后期风险。

  1. 加强业务数据共享及历史数据处理

   为避免建设项目因管理条块分割,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变更)业务办结后,许可相关信息数据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由工建系统共享推送至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经图审系统审查完成后,将审查意见信息回流至工建系统,确保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图纸材料前后统一。

工建系统尚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信息数据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补录事项,完成信息上传、材料收集等工作,用于其他关联的业务审查办理。单位工程管理口径不一致的,按照原有管理口径模式分别管理建设工程有关信息和数据。

  1. 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开展业务协同,做好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原则上直接引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锁定的单位工程,不得拆分;地下室原则不得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应与上部工程共同构成一个单位工程;对大型项目确需拆分单位工程的,可采取特殊情况予以处理。行政审批部门在方案设计前应告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单位工程管理要求(见附件),避免影响后续工作。

(二)建设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合理划分单位工程,以单位工程为最小管理单元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和联合验收,需要分批分期建设的,应做好项目分期建设计划和时序。建设单位及规划设计单位要仔细校核相关材料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格式为PDF和CAD格式,大地2000坐标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要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出图专用章等,材料数据要准确、真实、有效。

(三)2022年3月28日起,试点应用图审系统,图审机构应以工建系统推送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共享数据,在图审系统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不得线下收取项目设计方案材料。按照图审系统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推进时序,逐步实行项目方案自动共享的工作模式。


附件:海南省工建系统项目单位工程应用须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工建系统项目单位工程应用须知


为方便项目业主分期分批推动项目建设,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元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

一、单位工程定义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规范标准,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一个项目可由一个单位工程构成,也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

二、单位工程创建及应用

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并在工建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创建、维护。单位工程主要指标信息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时明确,工程规划许可业务办结后,相应的单位工程信息工建系统锁定,锁定后的单位工程方可应用于施工图审、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业务审查审批,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口径及指标数据的统一。

可通过办理相应的变更业务,调整已锁定的单位工程信息。

三、单位工程申报限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规范要求,为规避肢解发包等法律风险,单位工程原则上不得拆分办理施工许可。

四、单位工程划分建议

基于质量安全管理、分期建设逻辑、项目融资便利度等因素,大型项目一般应纵切划分单位工程,避免施工建设后期风险。